茂名港引航站为茂名市港航管理局属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上级局批准,茂名港引航站所属“粤茂拖三”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船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茂名港引航站合同制船员2名,其中船舶驾驶员1名(担任值班驾驶员),船舶轮机员1名(担任轮机部负责人兼值班轮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船员。
四、报名条件及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中国籍公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航海事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三)学历不限,持有沿海三等三副等级以上证书的船舶驾驶员,持有沿海三等三管轮等级以上证书的船舶轮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且符合海事部门规定的船员体检标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四)在船任职期间有不良的安全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茂名市人社局网站、茂名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及茂名招聘网Yuejob.com 站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或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恕不退回):
(1)报名登记表,另附本人近期小1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2)身份证、户口本、船员证书复印件。
3.报名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路91号茂名港引航站综合办公楼1003室,联系人:曾远辉 ,联系电话:3961077,18027778671。
4.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为准(节假日除外)。
5.资格审查:由茂名港引航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港航管理局审查,审查合格准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术试,由茂名港引航站组织和聘用5名航海技术专家和5名轮机技术专家组成两组考官,分别对不同岗位的招聘人员进行考核。
1.对船舶驾驶员的考核内容主要测试个人在航道中操纵船舶航行的技术能力,在港池操纵船舶旋廻的控制能力、操纵船舶靠离码头的技术,以及应急处理分析能力等。最低要求为基本能操纵船舶安全靠离码头。
2.对船舶轮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测试个人熟练排除各种机器故障的能力和维修保障的能力。最低要求为能处理一般机器故障和日常维修保养。
3.术试考官人数为5人。每位考官根据术试操作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3名考官的平均分作为术试者的术试得分。术试时间地点另定。
(四)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高分数分别为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自行到海事部门认可的体检单位按照船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负。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茂名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及茂名港引航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茂名港引航站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合同制船员的待遇
1.试用期工资待遇。拟聘用为茂名港引航站的合同制船员,试用期工资待遇,根据《劳动法》规定,按相应岗位工资(值班驾驶员月工资为7200元,轮机部负责人兼值班轮机员月工资7700元)的80%发放。
2.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拟聘用为茂名港引航站的合同制船员,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根据《劳动法》规定,按相应岗位工资(值班驾驶员月工资为7200元,值班轮机员月工资7700元)的标准发放(注:此工资未含五险一金及其他津贴)。
附件:
茂名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合同制船员公告
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