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茂名高新发展集团人员的公告

(一)网上报名
1、采用
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年6月21日下午17:00。
(二)资格审查
1、2017年6月22日-6月23日,对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信息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进行资格审查。学历按应聘者填报的最高学历认定。所学专业按应聘毕业生最高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认定,辅修双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认定。
2、对照应聘者上传的本人信息进行查证。相关信息与注册简历中填报信息不一致的,以上传附件为准。
3、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资格审查通过,个人可通过招聘网站“个人信息”栏中“我的应聘信息”进行查询。不符合招聘条件、主要材料不全和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通过招聘网站发送“站内消息”告知结果。
(三)面试
1、通过招聘网站“站内消息”或电话信息发送面试通知。
2、
2017年6月26日-6月27日参加测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写《应聘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基本信息表》。主要材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取消测试面试资格。
3、测试面试主要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合计100分。
4、根据测试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择优按1:3提出拟录用人选和递补人选,递补顺序按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四)人选公示
对拟录用的综合管理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经高新区审定后,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签约录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选进行档案审查,有违规违法记录、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不录用。
2、公示无异议人选由集团统一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选放弃签约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拟录用人选出现空缺时,按递补人选顺序1:3次序择优录用。
3、已签订聘用合同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招聘岗位及人数
1、部长职位
(1)投资发展部部长 1名;
(2)综合管理部部长 1名。
2、职员职位
(1)综合部工作人员 2名;
(2)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1名;
(3)投资发展部工作人员1名;
(4)投资发展部工作人员(化工类) 1名;
(5)财务审计部工作人员 1名。
(点击职位名称可直接链接到职位详情,进行在线投递简历报名)
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