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标准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具有本市户籍居民。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或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本市内户籍(居住)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二、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如是委托办理请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1)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邮政储蓄银行窗口提出参保登记申请(港澳台居民可向居住地所在市对外经办服务机构申请);
(2)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符合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出具《办理结果告知书》并书面告知。
(二)网上办理: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人社APP(登录APP-分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确认信息并提交申请。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费款申报和缴纳、扣款协议签订和变更。
四、各县(区)社保咨询电话
茂南:0668-2862022;
电白:0668-5282028;
信宜:0668-8862616;
高州:0668-6663432;
化州:0668-7398638;
滨海:0668-5358280;
高新:0668-2661226。
五、办公地址
户口所在地的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登录“广东人社”APP“社保地图”按定位查询附近社保窗口)。
原文公告:【“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