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
二、实施编码
12440900456408602U3442014660000
三、办理对象
茂名市参保人员
四、办理条件
曾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状态暂停且无欠费记录, 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
五、受理单位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六、基本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带齐相关材料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5-11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社保窗口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出具参保缴费凭证)业务;
2、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3、审核: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核对参保人的参保缴费情况;
4、办理结果:窗口受理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现场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
(二)网上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
2、网上预审;
3、受理审查;
4、符合条件,予预备案。
七、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如需代办:需双方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八、表格下载
无
九、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十、办事窗口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一楼)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窗口
交通指引:3、7、8、13、15、216;东汇城站,向东80米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办理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
十三、状态查询、咨询和投诉方式
查询网址:http:// hrss.gd.gov.cn/gdsbfw
咨询电话:0668-2284418(市直) 0668-2897836(茂南)
0668-5282021(电白) 0668-8812300(信宜)
0668-6888200(高州) 0668-7399017(化州)
0668-5358280(滨海) 0668-2638122(高新)
投诉电话:0668-12345
十四、备注
涉及1994年1月1日后参保,参保前按国家规定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的、1994年1月1日前、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出人员如属需建账人员及维护缴费年限的,需先办理相关业务后方能打印养老参保缴费凭证,涉及信息缺失或有误的则需更正信息后方能打印。
原文公告:【“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