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人才服务体系,我市开设线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窗,配备人才服务专员,提供专属事项代办帮办服务。现将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信息公布如下:
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窗口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副楼5楼
办公电话:0668-2935300
联系人:吴晓文、张伟森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事项及指南
一、户籍办理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茂名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入户审批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亲友家庭户的,提供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材料;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单位同意落户的材料。
父母、配偶及子女随迁的,还需按亲属投靠原则提供相应材料:
父母随迁的,提供:
(1)投靠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能确认亲属关系的其他材料。
配偶随迁的,提供: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夫妻一方《结婚证》。
子女随迁的,提供:
(1)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
(2)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能确认亲属关系的其他材料;
(3)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若子女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服务专窗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内容;
2.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办理;需申请人亲自前往办理的,服务专员陪同或协助申请人办理;
3.服务专窗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答复。
(五)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二、停居留和出入境服务事项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照片及照片回执;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身体健康证明(办理停留证件的不用提供);
5.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例如探亲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服务专窗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茂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需申请人亲自前往办理的,服务专员陪同或协助申请人办理;
3.服务专窗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答复。
(五)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三、港澳签注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
3.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证件需提供)。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服务专窗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内容;
2.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茂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需申请人亲自前往办理的,服务专员陪同或协助申请人办理;
3.服务专窗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答复。
(五)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四、子女入学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茂名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在职证明;
2.入学对象户口簿、入学对象父母身份证。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按当年的入学政策网上报名;
2.申请人到服务专窗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内容;
3.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茂名市教育局办理;
4.服务专员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答复。
(五)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五、医疗便利服务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服务专窗提出预约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各定点医院(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3.服务专窗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三)办事时限
即时。
(四)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六、人才配偶就业服务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茂名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与高层次人才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简历(工作经历和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
4.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服务专窗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茂名市职业介绍中心推荐就业;
3.服务专窗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答复。
(五)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七、人事档案接收服务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服务专窗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2.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茂名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办理;
3.服务专窗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答复。
(五)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八、高层次人才认定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全职引进
柔性引进
所需表格可扫二维码下载: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单位到服务专窗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内容。
2.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评审会议评审。
3.服务专窗向申请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答复。
(五)受理时间
每年9月。
九、购房补贴
(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茂名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确定的对象范围。
(二)申请材料
1.茂名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审批表;
2.茂名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往期已认定人才提供盖章复印件);
3.达到工作年限要求材料(在茂参保证明等);
4.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不动产证等购房情况材料。
所需表格可扫二维码下载: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单位到服务专窗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内容。
2.服务专窗受理申请后,转至评审会议审核。
3.服务专窗向申请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答复。
(五)受理时间
每年9月。
原文公告:关于公布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