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流动人员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档案接收、档案转出、档案查(借)阅等档案服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具体办事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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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一)受理标准: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明等相关证明,申请人可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申请人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二、档案转出
(一)受理标准: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将档案转递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
(二)申请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调档函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人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转出”→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转出→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3: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档案转出→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三、档案接收
(一)受理标准: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管人事档案。
(二)申请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人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接收”→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接收→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3: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档案接收→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档案查阅
(一)受理标准: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符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2018年11月20日起实施)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单位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查阅人事档案。
1.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2.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3.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4.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5.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6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7.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二)申请材料:查档介绍信原件,查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查阅→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受理后前往档案保管单位现场查阅档案。
方式2: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单位服务“档案查阅”→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查阅档案。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受理后前往档案保管单位现场查阅档案。
(四)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五、档案借阅
(一)受理标准: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借阅人事档案。
(二)申请材料:借阅函原件,借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单位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借阅”→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借阅→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3: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单位服务“档案借阅”→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档案通过机要转递到借档单位→借档单位在1个月内将档案通过机要转递或单位专人归还至我局→归还时工作人员核对档案材料无误后入库保存。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六、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一)受理标准: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存档人申请将符合规定的归档材料放入其人事档案。(备注: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档案材料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方式1:申请人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定位“茂名市”→搜索框搜索“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点击进入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
方式2: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至茂名市→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受理后按要求寄出归档材料原件→工作人员鉴别通过后将归档材料原件放入人事档案保存。
方式3: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切换至茂名市→选择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要求寄出归档材料原件→工作人员鉴别通过后将归档材料原件放入人事档案保存。
2.窗口办理:
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综合服务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一号楼西区二楼综合窗口),现场提交材料申办。
(四)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原文公告:茂名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