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来源:市人社局
时间:2014-03-25
作者:茂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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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14万多人,人均每月增加10%,自2014年1月起计算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51号)的规定,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文,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上调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将于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0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调整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
调整对象。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一是201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二是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此类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调整办法。今年基本养老金仍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月人均增加10%。定额部分,就是每人每月定额增加97元;定比方面,其中201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此外,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本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