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调整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
来源:茂名名升网
时间:2013-09-16
作者:茂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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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市政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和居民消费性支出等因素,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调整后标准为:市直(城区)低保标准维持原标准每人每月280元;各县(市、区)城镇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75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5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年人均5705元。
据悉,我市现行市直(城区)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280元,县(市、区)城镇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230元,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年人均3395元,分散供养年人均2654元。调整后,除市直(城区)低保标准维持原标准不变外,县(市、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县(市、区)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45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3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标准分别由年人均3395元、2654元全部提高到5705元,提高幅度分别达到68%、115%,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翻了一番多。这次调整,将惠及我市20多万困难群众。
近年来,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品价格有所提高,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把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作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以民为本的重要举措。这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的调整,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和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理念,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