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人事政策法规

我市将于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市人社局 时间:2013-04-11 作者:茂名招聘网 浏览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3﹞2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近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茂府办函〔2013〕23号),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850元/月调整为10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8.3元/小时调整为10元/小时。

新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010元/月,比原标准增幅18.8%。此外,目前我市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快速发展,已成为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提高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小时,比原标准增幅20.5%,有助于保障和提升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我市大幅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以上,表明市政府注重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维护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从而改善民生,为我市建设“滨海新茂名”提供了有力保证。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找工作 招人才
一站式招聘服务平台
更多牛人简历
入职速度快
招聘效果看得见
与牛人在线开聊
精选合适人才
匹配更精准的人才
账号信息异常,请使用手机验证码验证登录
如有疑问 联系客服0668-2283220
咨询热线
  • 客服电话:0668-2283220
  •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五 8:00-17:45
  • 电子邮箱:532407493@qq.com
  • 企业地址:茂名市高凉北路2号
手机WAP浏览
微信公众号
未经茂名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 Copyright C 2007-2029 All Rights Reserved 茂聘-茂名招聘网 Yuejob.com 版权所有 茂名中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175号 备案号:粤ICP备08109281号
ICP经营许可证:粤B2-20240246
人力资源证: (粤)人服证字[2024]第0901000223号
公众号
APP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