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茂人社〔2021〕43号)等文件规定,为支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市现启动2021年失业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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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
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申领条件
上述参保单位申领稳岗返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本单位上年度裁员率符合以下条件: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上的企业,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0%);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裁员率”=参保单位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参保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注意: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及严重失信企业不能发放稳岗补贴。
■补贴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申报时限
现在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资金使用规定
稳岗返还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申领指引
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采用全省统一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系统办理,全程网办。相关办理进度,企业可登陆账号查询。
(一)登录系统
已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注册账号的企业可以直接登录企业稳岗返还申报系统(如下图),系统登录地址:https://ggfw.gdhrss.gov.cn/WGSQ
注意事项:
1.若企业尚未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则需先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详细的注册指引见:
http://ggfw.gdhrss.gov.cn/ssologin/html/unit.html。
2.企业注册时“证件类型”必须选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正确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会影响后续稳岗返还业务办理。
3.若已注册的企业账号,但注册时选择的证件类型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需联系当地主管部门变更账号信息。
(二)企业稳岗返还填报
1.选择事项并阅读承诺说明
注意事项:企业申报采用承诺制,企业必须同意声明内容后方可正常申报。
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注意事项:填报时,注意界面红色字体的填报指引。
3.填写企业银行信息
注意事项:开户银行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不可修改。
4.获取工商社保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
若获取工商或社保信息失败,不允许提交。
获取的社保信息中,裁员率必须符合政策要求范围,否则不允许提交。
5.其他事项:请各企业务必准确填报企业信息,确保填写大型或中小微企业类别和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虚假,企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特殊情况
因部分参保单位如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可能存在没有统一信用代码的情况,从而无法于线上申请到单位账号办理业务,需联系各地受理部门线下办理。
■经办服务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实行属地管理,由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及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提交申请有疑问的,可要求企业补足或补证有关材料。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企业申报的稳岗返还有关事宜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解答说明。
我市各地人社部门有关咨询电话:
市直 2976919
茂南区 2536916
电白区 5598122
信宜市 8832696
高州市 6633896
化州市 7331863
滨海新区 5358280
高新区 2661226
【附件下载】
附件1、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茂人社[2021]43号).pdf
附件2、稳岗补贴系统申请常见问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