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茂府规[2018]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纪委监委专职陪护员)13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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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纪委监委专职陪护员13名(男性11名、女性2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连续作战的精神。
5、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招聘:(1)有公安工作经验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警校毕业、退役士兵、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2)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3、报名起止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招录满额即止,工作时间接受报名。
招聘部门根据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体能测试、面试。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者造成空缺依次等额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者,取消招聘资格,再依次等额替补。
政审工作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电白公安信息网站、微博“平安电白”、公安局大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录的辅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聘期为两年。辅警(纪委监委专职陪护员)平时由区公安分局统一管理。有看护工作任务期间由区纪委监委统筹管理使用。没有看护工作任务期间从事相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区公安分局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新聘用的辅警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按六级辅警工资薪酬标准2400元/月(含社保);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纪委监委专职陪护员每月工资标准3000元/月(含社保),待遇从优。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正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辅警(纪委监委专职陪护员)在执行看护任务工作期间由区纪委监委按照规定另行发放补助。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