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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茂名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纪委监委专职看护队员)的公告

来源:茂名市公安局 时间:2021-03-25 作者:茂名招聘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茂府规[2018]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纪委监委专职看护队员)14名。具体如下:

2021茂名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纪委监委专职看护队员)的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一、 招聘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纪委监委专职看护员)14名(限男性)

  二、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招聘资格: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敏感性强;
  2.年满18周岁;
  3.中国国籍,不限地区户籍;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证书为准,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不得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连续作战的精神。
  (二)招聘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3月24日出生);
  2.性别及身高要求:限男性,168cm及以上;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无色盲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史;
  4.中共党员、复退伍军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直系血亲和与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考生报名时携带《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见附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报名。
  2.报名地点:茂名市油城九路二号大院(即茂名市公安局办公大院东边二层楼房2楼)
  3.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4月9日(清明节假期除外),共6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部门根据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
  标准:30岁(含)以下≤5分25秒,31岁(含)以上≤6分钟。考试采用淘汰制,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2)笔试
  笔试(100分),占总分的50%。笔试内容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100分),占总分的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考生合格分数线由市纪委监委划定。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茂名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5.征信证明。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以上招聘环节未明确的时间、地点由茂名市公安局另行通知;凡确定人选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按先笔试、后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择优录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辅警(纪委监委专职看护员)平时由市公安局统一管理。有看护工作任务期间由市纪委监委统筹管理使用。没有看护工作任务期间从事相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市公安局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五、薪酬待遇
  聘用后,实行辅警层级晋升制度(与薪酬挂钩),从低到高为七到一级辅警,根据学历、工作年限、表现及考核情况逐级晋升。聘用后,辅警试用期内每月薪酬为标准的80%。试用期满后转正评定层级。按最低七级算,月薪酬约为32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扣的五险一金)。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辅警(纪委监委专职看护员)在执行看护任务工作期间由市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发放一定的补助。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警官、黎警官 咨询电话:0668-2873136/2912850

原文链接:http://mmga.maoming.gov.cn/jwzx/gggs/content/post_870033.html

附件下载: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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